網絡運行安全制度四
2018-04-09 16:01:22 | 來源:中培企業IT培訓網
安全維護義務:網絡產品、服務提供者應為產品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,在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期限內不得終止;
個人信息保護:網絡產品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,網絡產品、服務提供者應向用戶明示并取得同意;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,還應遵守相關法律、行政法規中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。
明確一般性安全保護義務
安全信息發布:開展網絡安全認證、檢測、風險評估等活動,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、計算機病毒、網絡攻擊、網絡侵入等網絡安全信息,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,
禁止危害行為: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絡、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、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;不得提供專門用于從事侵入網絡、干擾網絡正常功臺皂及防護措施、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活動的程序、工具;明知他人從事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的,不得為其提供技術支持、廣告推廣、支付結算等。
信息使用規則: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在履行網絡安全保護職責I獲取的信息,只臺旨用于維護網絡安全的需要,不得用于其他用途。
標簽:
網絡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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