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,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《中國銀監會監管數據標準化規范(中小銀行及農村金融機構)(試行)》,實現其現場檢查的標準化、規范化、體系化、制度化和流程化,使得現場檢查能夠對風險和問題“準確定位”“精確制導”;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自身信息科技建設,提升數據管理和數據治理水平,優化業務流程和風險管理架構。
中國人民銀行先后下發了《金融業機構信息管理規定》《貸款統計分類及編碼標準》
《存款統計分類及編碼標準》等多項標準,牽頭組建了由多家銀行組成的金融統計標準化工作小組,加大數據標準化的工作力度,提高數據治理的水平,并于2014年發布了《銀行數據標準定義規范》。該規范著重指出,隨著我國銀行業的迅速發展,數據標準已經成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普遍關注的問題,其中,規定了銀行業務金融機構對數據標準的統一定義與規范,提出了銀行數據標準定義框架以及各屬性規范。該規范的發布和實施,對提高銀行業數據管控水平,規范銀行業數據標準的定義,統一銀行業數據屬性的描述,促進銀行間數據共享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導意見。
2014年,中國人民銀行還發布了《統計數據與元數據交換( SDMX)標準》,主要介紹了統計人員在采集、處理和交換統計信息時所使用的統計概念和方法,規定了對外披露統計信息時統計數據的機構范圍、地理區域、存流量性質、時間屬性、頻度以及文件格式等內容,主要適用于金融統計中數據和元數據的交換和共享,同時,規范了我國金融統計信息的處理、交換和對外發布流程,促進了監管部門、金融機構等相關部門間的互聯互通、信息共享,有助于我國銀行業數據治理整體工作的開展。